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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翻译了杭州青年作家孔亚雷的小说《UFL》和《如果我在即将坠机的班机上睡着了》,第一次感觉到中国小说和西方小说的文化差异并不如人们平时想象的那么大:故事人物喝的饮料是咖啡、白兰地及威士忌,听的音乐是巴赫《平均律》,读的书是《战争与和平》、《悲惨世界》、《米德尔·马契》、《小王子》,开的车是SUV,熟悉的历史事件是肯尼迪的被刺、泰坦尼克号的失事,关注的明星有麦克尔·杰克逊等。把这些作品翻译成英文是非常舒适而毫不费力的一项工作。
这个例子多少能说明,中国和西方之间的文化差异不像过去那么明显了,起码不是所有的中国文学作品都呈现出文化差异方面的问题。十多年前当我第一次尝试翻译中国小说时,之所以看中了余华的《黄昏里的男孩》一书,一个原因是当时西方读者所接触的中国当代小说往往有很浓厚的政治味道,突出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差异,而《黄昏里的男孩》与中国政治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内容不外乎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感情问题、婚姻危机、代沟等。可能是由于这个原因,今年1月《黄昏里的男孩》英文版出版时,兰登书屋还给这本书添加了一个副标题《黄昏里的男孩:隐秘中国的故事》。外国人经常关注的是中国与西方不同的东西,“隐秘的中国”正是那些与西方比较接近的东西。
当然,大多数中国当代小说还是反映了许多中国社会特有的事物。例如,由我翻译的,明年一月将出版的余华的《第七天》(英文版),提到了外国人可能不那么熟悉的一些东西,如“五子棋”、“北京两会”、“党代会”。表面上看来,西方读者不一定知道五子棋是什么,不了解北京两会和党代会,从而可能会形成理解障碍,造成阅读中的陌生感。但我认为这些问题其实并不重要,凡是会读经过翻译的中国小说的读者,都应该能上网,如果他们有兴趣,就完全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什么是“五子棋”,什么是“北京两会”和“党代会”,不需要译者写注释什么的。今年5月,《纽约客》杂志发表了智利作家Alejandro Zambra的短篇小说“Camilo”,作品中提到了1989年巴西足球队与智利队的一场球赛中发生的一件事情,这是智利读者都十分熟悉的而美国读者恐怕根本没有听说过的,而译者对这件事件没有做任何说明,因为没有这个必要。读者不那么明了具体细节,其实无关紧要。
当然,造成不理解甚至不快的文化差异还是有的,即便是《黄昏里的男孩》这种余华认为是他的短篇小说集当中“可能是最令人亲切的”的集子,也会出现西方读者不认同的内容。《黄昏里的男孩》的第一篇叫《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主人公是一个弱智的煤炭贩子,名字叫来发。来发唯一的朋友是一只狗,而最后这只狗被人杀掉吃了。这件事在中国人的眼里恐怕不是那么骇人听闻,而在某些美国读者的心中却造成了严重困扰。
在亚马逊《黄昏里的男孩》的网页上,一些美国读者用很情绪化的语言来描述他们阅读《黄昏里的男孩》的感受,在他们的眼里,这是一本“残忍、恐怖的书”,“读了以后连续三个晚上都做恶梦,每次半夜里惊醒,只好等到天亮”,一个读者说:“作为动物爱好者,我被第一篇小说深深地伤害。故事的细节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我受不了,睡不好觉,总是在想,中国太多的狗都面临着这样的现实。阅读其他故事时,仍然在想着第一篇,我无法把它的黑影从意识中消除掉。这篇小说让我哭泣,此后每当一看到这本书,就想哭。”这个例子或许有点极端,但同时能说明西方读者对中国文学作品的反映难免受到自己文化的一些影响。
影响文学翻译的文化差异主要可以分两种:内容上的和语言、形式上的。相对来说,我觉得小说语言、形式上的差异对西方读者来说可能会构成更大的挑战。在语言和形式方面,余华的写作风格恐怕比较符合西方读者的口味,这应该是他的著作被翻译成那么多外语的一个原因。余华的作品比较精炼,也大多比较含蓄,这都是西方读者容易欣赏的特点。在余华的作品中,当然会出现一些中国人常用的俗话,如“哎,我的妈!”、“祖宗”、“你怎么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之类,如果机械地翻译成英语,效果自然不好,连“他妈的”这样简单的话也需要译者周到的考虑。但只要译者发挥足够的想象力,这些问题应该都可以克服。
在英美两国,唯独余华的《兄弟》似乎让某些读者不那么习惯,用美国书评刊物Kirkus Reviews 的话来说,《兄弟》是 “一部有严重缺陷的伟大长篇小说”。它的缺陷在哪儿呢?书评的作者没有很详细地解释,但从他的个别评论可见一斑。一方面,他好像认为《兄弟》有“令人疲劳的细节”,并且有“强求式的陈述”与“过分强调”之嫌。他没有举任何例子,我们不能确定他到底想的是什么,但他所提出的问题,或许可以从《兄弟》一书中经常出现这样的字眼来看到:“李光头兴奋地迎上去”,“李光头神秘地说”,“李光头激动地说”,“李光头豪情满怀地说”等等。不同的副词直接告诉读者,故事人物是怎样做一件事情或者说一段话,而西方读者可能更习惯、更喜欢叙述者显示这一点,而不是那么直白地去告诉他们。
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这样,但也许中文读者更习惯作者告诉他们事情。很多年前,在我刚开始读研究生的时候,第一次读到沈从文的《边城》,我被深深地吸引和打动,但当我前不久第一次阅读《边城》的英译本时,反而有点失望,觉得这本中篇小说过度依赖告诉,而不够重视显示。沈从文无疑对他的故事人物非常有感情,但他在这个作品中垄断了叙述的空间,没有给故事人物足够的机会去显示他们的困惑与担忧、幸福与悲哀,因此故事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黄昏里的男孩》英译本出版之前,它所收的一些小说以单篇的形式在美国、英国及香港不同的刊物上发表了,这些刊物的编辑有时候提出了个别修改意见。现在回想起来,这些修改意见或许可以归纳为“请你少告诉我一些事情”。余华的写作风格十分简洁,而不止一个英文编辑曾建议删除他们认为不必要的内容。
举例而言,《蹦蹦跳跳的游戏》最后一个段落有一句话:“他不喜欢下雨,他就是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倒霉的。”发表此篇的《柿》杂志主编认为,这句话后面的追述说明了为什么林德顺不喜欢下雨,因此不用说得那么白。用英文的惯用语来说,她好像认为“Less is more”,少就是多。
《纽约客》的小说编辑同样建议把《女人的胜利》的最后几个字“她对李汉林说:我们回家吧”删除,为了更加突出林红与李汉林的关系所发生的转变。她觉得前一句“她的手从李汉林身上松开,她的嘴也从李汉林嘴上移开”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尾,不需要再加什么。字里行间,我从这些编辑的修改意见得出的信息是:作者不用那么直接告诉读者,只需显示一下就行了,只要显示得比较传神,读者自然就明白了。
这可能反映到了另一种文化差异:中国作家可能希望他们的作品能获得不同读者的喜爱和欣赏,尽量扩大接受其作品的读者群,而凡是有兴趣读中国小说的英译本的英文读者,恐怕都不是那么普通的读者,而是受过良好教育、读过许多文学作品的人,他们文学品位比较高,不一定需要把事情说得很白,喜欢自己琢磨,希望有独立思考的余地。
如何面对中国小说的语言、形式上的特点与西方读者的接受品味的差异,是否要绝对保留原著的本来面貌,还是接受编辑的修改意见,这恐怕是翻译家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白亚仁(Allan Hepburn Barr),现任美国波摩纳学院亚洲语言文学系教授,英国牛津大学博士。他的博士论文涉及蒲松龄和他的《聊斋志异》以及晚明前清的文学。目前正在撰写一本有关明朝历史的书。翻译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十个词汇里的中国》、《黄昏里的男孩》、《第七天》。